1. 此家樂坊龍豐購物電子優惠券(「電子現金券」)只適用於特定商戶或位於恒隆屬下之物業內認受此電子現金券之商戶作消費用途。 2. 此電子現金券有效期為發出後14天,逾期無效,恕不補發。 3. 此電子現金券設有最低消費HK$300條款及不設找贖。 4. 此電子現金券不能與hello會員計劃下的任何其他促銷計劃、優惠、折扣、優惠券、福利、特權等一起使用,但可與「恒隆電子購物禮券」同時使用。 使用「恒隆電子購物禮券」的條款及細則另行適用。 詳情請參閱恒隆電子購物禮券的條款及細則。 5. 此電子現金券一經使用,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取消、更改、轉讓、退還、替代或兌換現金、其他商品或優惠。 6. 每單交易只限使用最多5張電子現金券。 7. 請於結帳前出示此電子現金券,過後恕不受理。 8. 每宗交易只可使用同一會員帳戶之電子券。 9. 每張電子現金券只可使用1次。 10. 此電子現金券一經使用,在任何情況下不可再次使用(即使購物交易及後因任何原因取消)。 11. 參與電子現金券之該商戶將對所有提供之產品及服務質素負全部責任。 12. 恒隆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不以任何方式保證(部分或全部)與此電子現金券購買的商品或服務有關的質量和狀況或任何其他事項,並且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對於因此電子現金券購買的商品或服務(部分或全部)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索賠、要求、收費,損失和賠償,恒隆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將不承擔法律責任。 13. 以此電子現金券支付的金額不可作積分登記、禮品換領及/或泊車優惠。 14. 換領此電子現金券的申請一經確認,系統會即時從會員賬戶扣取相關積分,有關申請不可更改或取消。若積分不足,換領申請將會自動取消。 15. 恒隆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及(該商戶)有權隨時修改本條款及條件和/或撤回或終止此電子現金券,恕不另行通知。並保留隨時更改任何條款及細則或終止換領此電子現金券之權利,毋須另行通知。 16. 如有任何爭議,恒隆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及(該商戶)保留最終之決定權,不得異議,並對所有參與之方具有約束力。 17. 透過使用此電子現金券,該用戶被視為已閱讀、接受並同意遵守此條款及條件,並接受恒隆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享有該條款及條件中規定的權利。若違反本條款及條件,或該用戶有任何不誠實或欺詐的行為,恒隆地產代理有限公司擁有決定權可立即撤銷該用戶使用本電子現金券的權利,有權要求從該用戶取回與電子現金券同等價值之賠償,並採取任何法律行動,恕不另行通知。 18. 本條款及條件的英文版本與中文版本在文義上如有任何差異或不符之處,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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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12 龙丰购物电子优惠券 (消费满 HK$300 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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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Sep 2024

此电子券使用有效期: 发出日起计14日 只适用于家乐坊龙丰。 每单交易最多可使用 5 张电子券。净额消费每满 HK$300 方可使用 1 张。例:满 HK$300 可使用 1 张;满 HK$600 可使用 2 张,如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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