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此三联书店/商务印书馆 (下称:商户)$50 商户电子券(下称:电子券)乃根据「hello恒隆商场奖赏计划」(下称:hello计划)发出及由恒隆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下称:恒隆)管理及营运,并只适用于康怡广场/淘大商场。 2. 此电子券可用于三联书店(淘大商场分店)或商务印书馆(康怡广场分店)。 3. 凭此电子券,电子券持有人均可在商户处消费不超过电子券中指定的金额。 4. 每位hello恒隆商场奖赏计划会员(下称:会员)最多可换领电子券2张。 5. 此电子券有效期为发出后90天,逾期无效,恕不补发。到期后,任何未使用的余额将视为作废。 6. 除非另有定义,电子券没有最低消费要求。如果消费金额超过电子券之面额,差额须由会员承担;若消费金额低于电子券之面额,任何未使用的余额将视为作废。 7. 此电子券不能与其他由恒隆及/或其联营公司发出之现金券、礼券、优惠券、cash dollar等(电子或其他形式之优惠)一同使用,除恒隆电子购物礼券外。 8. 除非另有定义,此电子券均不得更改、退还、转售、替代、取消、转让,兑换为现金、其他优惠或产品。 9. 每单交易只限使用最多2张电子券。 10. 会员请于结帐前出示此电子券,过后恕不受理。 11. 每张电子券只可使用1次。 12. 此电子券一经使用,在任何情况下不可再次使用(即使消费交易及后因任何原因取消)。 13. 商户将对此电子券购买的所有提供之产品及服务质素负全部责任。恒隆并不是商户提供或从其购买的礼品、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或生产商,恒隆对商户提供或从其购买的的礼品、产品或服务的质素及任何其他事宜概不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负上任何责任。对于因此电子券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部分或全部)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索赔、要求、收费,损失和赔偿,恒隆将不承担法律责任。 14. 以此电子券支付的全额消费不可作hello积分登记、礼品换领及/或泊车优惠;对于部分由电子券结算的交易,该交易中非电子券的部分按hello计划条款及细则要求将被接受。 15. 换领此电子券的申请一经确认,系统会即时从会员账户扣取相关积分,有关申请不可更改或取消,有关亦不会退还。若积分不足,换领申请将会自动取消。 16. 恒隆在此明确欢迎其员工、工作人员及其联营公司员工及工作人员(统称「员工」及员工的直系亲属「关联人士」)以及其直系亲属参与本奖赏计划和换领此电子券。恒隆有权随时修改此条款15及限制关联人士参与本奖赏计划和换领此电子券。 17. 恒隆有权随时修改本条款及细则条款及细则和/或撤回或终止此电子券,恕不另行通知。 18. 如因此电子券或本条款及细则而产生任何争议,恒隆将保留最终决定权。 19. 本条款及细则的英文版本与中文版本在文义上如有任何差异或不符之处,一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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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书店/商务印书馆: HK$50商户电子券@淘大商场/康怡广场
商户
商务印书馆
有效至
2022. 12. 31

三联书店/商务印书馆: HK$50商户电子券@淘大商场/康怡广场 此电子券使用有效期: 发出日起计90天内使用
条款及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