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換領券條款及細則 1. 此電子換領券只可於淘大商場禮賓部換領,每位會員最多可換領1張。 2. 此電子換領券有效期為2021年12月31日,逾期無效,恕不補發。 3. 此電子換領券一經使用,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取消、更改、轉讓、退還、替代或兌換現金、其他商品或優惠。 4. 每張電子換領券只可使用1次。 5. 此電子換領券一經使用,在任何情況下不可再次使用(即使購物交易及後因任何原因取消)。 6. 參與電子換領券之該商戶將對所有提供之產品及服務質素負全部責任。 7. 恆隆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不以任何方式保證(部分或全部)與此電子換領券購買的商品或服務有關的質量和狀況或任何其他事項,並且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對於因此電子換領券購買的商品或服務(部分或全部)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索賠、要求、收費,損失和賠償,恆隆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將不承擔法律責任。 8. 以此電子換領券支付的金額不可作積分登記、禮品換領及/或泊車優惠。 9. 換領此電子換領券的申請一經確認,系統會即時從會員賬戶扣取相關積分,有關申請不可更改或取消。若積分不足,換領申請將會自動取消。 10. 恆隆地產代理有限公司有權隨時修改本條款及條件和/或撤回或終止此電子換領券,恕不另行通知。並保留隨時更改任何條款及細則或終止換領此電子換領券之權利,毋須另行通知。 11. 如有任何爭議,恆隆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保留最終之決定權,不得異議,並對所有參與之方具有約束力。 12. 透過使用此電子換領券,該用戶被視為已閱讀、接受並同意遵守此條款及條件,並接受恆隆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享有該條款及條件中規定的權利。若違反本條款及條件,或該用戶有任何不誠實或欺詐的行為,恆隆地產代理有限公司擁有決定權可立即撤銷該用戶使用本電子換領券的權利,有權要求從該用戶取回與電子換領券同等價值之賠償,並採取任何法律行動,恕不另行通知。 13. 本條款及條件的英文版本與中文版本在文義上如有任何差異或不符之處,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HK$50港式美食現金禮券條款及細則 1. 憑券到太興、靠得住、敏華冰廳香港分店惠顧正價食品、堂食及外賣均可作現金HK$50使用。 2. 此現金禮券有效期為2023年12月31日,逾期無效,恕不補發。 3. 此券不適用於機場、內地、澳門、台灣及海外分店,以及網上商店或網上付款。 4. 如購買特價或優惠價食品,須以正價計算。 5. 此券不設找續、不可兌換現金及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6. 此券如有遺失、塗改或損毀,則予作廢,不獲補發。 7. 除非事先得到太興集團書面同意,此券不可作外間商業推廣或轉售用途。 8. 如有任何爭議,太興集團保留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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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50 港式美食現金禮券 (適用於太興、靠得住、敏華冰廳) 電子換領券 @淘大商場 (每位會員最多可換領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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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2. 31
憑此電子換領券到淘大商場禮賓部即可換領 HK$50 港式美食現金禮券 (適用於太興、靠得住、敏華冰廳) 換領期︰2021年10月28日至12月31日 時間:12:00 - 22:00 換領地點:淘大商場地下禮賓部 (每位會員最多可換領1張)
條款及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