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换领券条款及细则 1. 此电子换领券只可于淘大商场礼宾部换领,每位会员最多可换领1张。 2. 此电子换领券有效期为2021年12月31日,逾期无效,恕不补发。 3. 此电子换领券一经使用,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取消、更改、转让、退还、替代或兑换现金、其他商品或优惠。 4. 每张电子换领券只可使用1次。 5. 此电子换领券一经使用,在任何情况下不可再次使用(即使购物交易及后因任何原因取消)。 6. 参与电子换领券之该商户将对所有提供之产品及服务质素负全部责任。 7. 恒隆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不以任何方式保证(部分或全部)与此电子换领券购买的商品或服务有关的质量和状况或任何其他事项,并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因此电子换领券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部分或全部)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索赔、要求、收费,损失和赔偿,恒隆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将不承担法律责任。 8. 以此电子换领券支付的金额不可作积分登记、礼品换领及/或泊车优惠。 9. 换领此电子换领券的申请一经确认,系统会即时从会员账户扣取相关积分,有关申请不可更改或取消。若积分不足,换领申请将会自动取消。 10. 恒隆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有权随时修改本条款及条件和/或撤回或终止此电子换领券,恕不另行通知。并保留随时更改任何条款及细则或终止换领此电子换领券之权利,毋须另行通知。 11. 如有任何争议,恒隆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保留最终之决定权,不得异议,并对所有参与之方具有约束力。 12. 透过使用此电子换领券,该用户被视为已阅读、接受并同意遵守此条款及条件,并接受恒隆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享有该条款及条件中规定的权利。若违反本条款及条件,或该用户有任何不诚实或欺诈的行为,恒隆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拥有决定权可立即撤销该用户使用本电子换领券的权利,有权要求从该用户取回与电子换领券同等价值之赔偿,并采取任何法律行动,恕不另行通知。 13. 本条款及条件的英文版本与中文版本在文义上如有任何差异或不符之处,一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HK$50港式美食现金礼券条款及细则 1. 凭券到太兴、靠得住、敏华冰厅香港分店惠顾正价食品、堂食及外卖均可作现金HK$50使用。 2. 此现金礼券有效期为2023年12月31日,逾期无效,恕不补发。 3. 此券不适用于机场、内地、澳门、台湾及海外分店,以及网上商店或网上付款。 4. 如购买特价或优惠价食品,须以正价计算。 5. 此券不设找续、不可兑换现金及不可与其他优惠同时使用。 6. 此券如有遗失、涂改或损毁,则予作废,不获补发。 7. 除非事先得到太兴集团书面同意,此券不可作外间商业推广或转售用途。 8. 如有任何争议,太兴集团保留最终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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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50 港式美食现金礼券 (适用于太兴、靠得住、敏华冰厅) 电子换领券 @淘大商场 (每位会员最多可换领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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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至
2021. 12. 31
凭此电子换领券到淘大商场礼宾部即可换领 HK$50 港式美食现金礼券 (适用于太兴、靠得住、敏华冰厅) 换领期︰2021年10月28日至12月31日 时间:12:00 - 22:00 换领地点:淘大商场地下礼宾部 (每位会员最多可换领1张)
条款及细则